科目
LE12 - 中國禮儀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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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科目性質 校內
科目類別 L03 選修
說明 教學目標:
向學生介紹中國教會史上一段曾經帶來破壞後果的複雜歷史。特別強調中國和西方組織在文化和溝通上的誤解,以及中國信徒和政府官員在爭論中所擔當的角色。學生需注意牽涉其中的人物和修會團體(耶穌會、方濟會、道明會、巴黎外方傳教會等)的文化、思想和宗教背景。

教學內容:
1693年福建宗座代牧顏璫禁止祭祖禮儀後,中國康熙皇帝和教宗克萊孟九世個人的介入再次激發爭論,使事件變得更複雜及充滿敵意。其間中歐兩地的教士及知識份子發表了不少寫作,而兩位來到中國的特使都無法化解北京與羅馬,以及各修會之間的張力。自1704年,教宗決定既要禁止祭祖禮儀,亦要保存中國傳教工作不致受到破壞。不過,這兩個目標無法共存。1742年本篤十五世以最隆重的方式禁止祭祖禮儀,這不但結束了一個世紀的爭論,也結束了由利瑪竇所開始的傳教工作。事實上,這亦導致了1773年耶穌會的被解散。

教學模式:
授課及小組討論

評核模式:
習作
學院行政架構 神學部
學費 1500.00
兼修科目 暫時仍未有任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