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神學碩士學位(教義神學)課程
不設網上申請
其他資料
日間課程
課程的目的 請瀏覽本學院的主網站內有關「課程資料」的網頁
入學要求 請瀏覽本學院的主網站內有關「課程資料」的網頁
內容 哲學 / 神學 / 宗教學
學分 學分的計算是根據歐洲學分轉換系統。
評估 成績評核的方式一般有兩類,即正式考試和作業。
修讀時限 請瀏覽本學院的主網站內有關「課程資料」的網頁
畢業要求 欲領受神學碩士學位者,必須滿全下列條件:
a. 在整個課程中,他們該至少獲得126個ECTS學分,科目包括:
i. 通修科目(14學分);
ii. 教義神學科目(35學分);
iii. 選修科目(14學分);
iv. 研習會(21學分);
v. 論文(42學分);

b. 領受者每科的績分不得少於60分;

c. 領受者須按論文要求,完成一篇論文,成績不得少於60分; 及

d. 領受者須在課程期間,掌握以下其中1種語文的閱讀能力:德文、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或葡萄牙文。
地點 聖神修院神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