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GP310 - 法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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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科目性質 校內
科目類別 P2. 哲學論題
說明 教學目標:
本課程旨在首先引導學生認識法律哲學歷史中出現的不同的法理學派、代表人物及重要主張,諸如法理基礎、立法程式及法律體系的重要特色,之後以不同主題形式探討當今法律哲學的重要挑戰諸如法律的平等性、強制性及有限性等。

教學內容:
1. 理解影響法律發展的主要哲學概念和理論。
2. 批判性分析各種正義與法律理論,包括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洛克、休謨、康得、羅爾斯和德沃金等思想家的理論。
3. 評價法律在社會中的作用及其合法性的重要性。
4. 培養批判性推理能力以及分析哲學和法律論證的能力。
5. 理解法律與道德的關係,以及正義的相對性和情境性。
6. 培養對司法和立法決策的倫理與哲學意涵的理解。

因此,本課程旨在批判性認知法律的本質,具體而言,將探討法律哲學與法律科學的區別、法律實證主義的法律哲學及其批判性問題,並從整體上理解法律現象,包括其概念和實踐應用,以及與教會法相關的應用。最後,課程將探討後現代性對法律和法律哲學提出的挑戰。

教學模式:
授課及討論

評核模式:
口試
學院行政架構 聖神哲學院
學費 1380.00
兼修科目 暫時仍未有任何紀錄